
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生产、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,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石牛寨镇政府现决定向社会征集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线索,并按如下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:
一、线索举报范围
(一)石牛寨镇辖区内,举报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。
(二)特别是存在非法经营嫌疑的村民住宅、退出烟花爆竹企业、各类养殖场、废旧厂房、居民旧宅等“五类”场所。
二、举报电话
石牛寨镇政府:0730-6460001
石牛寨镇派出所:0730-6688110
石牛寨镇安全办:13762765971(张主任)
三、举报奖励标准
(一) 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,经查实,奖励举报人5000元起。
(二) 举报辖区境内有非法储存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经查实,奖励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。
四、其他有关事项
(一)举报人要客观真实反映相关线索,明确具体时间、相关人员、详细情况等内容,如有相关证据材料,请一并提交。
(二)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。
平江县石牛寨镇人民政府
2024年8月6日
责编:丁思思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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